问题 | 有犯罪嫌疑就要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涉嫌犯罪的个人并非必定需要接受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实质上属于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之一,然而,其适用需符合特定的条件和标准。 例如来说,当犯罪行为正在筹备阶段、已经实施或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之时; 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该犯罪嫌疑人涉及犯罪行为; 在犯罪嫌疑人的居所或周围环境中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等等。 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全面权衡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 唯有在确有必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或继续从事犯罪活动等情形出现时,方可采用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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