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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敲诈勒索罪的批捕期限是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对已被拘留人员进行逮捕,应在其被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由其依法开展审核批准工作。
然而,在特殊情形之下,提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群体作案等重大嫌疑人而言,提请审核批准的期限则可能会延长至三十天。
在此之后,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收到公安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文件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裁定。
如若未能获得批准,公安部门应立即遵照通知内容,释放该名被拘留者,同时向人民检察院同步反馈实际执行状况。
若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应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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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