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资料会送哪里去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被刑事拘留人员的相关资料,您通常可以从以下渠道进行查询:若您是其亲属或受托的代理人,首选的方式是咨询正在处理此案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部门。
在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他们有义务在24小时内将此事告知相关亲属,而您可据此与其保持联系,了解案件的推进状况以及相关信息。 再者,作为代理人的律师也能利用自己的执业身份证明文件、受托凭证等物料,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部门提出查阅案件资料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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