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期限的约定,应当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原则.然而如若未有事先约定或约定不清者,担保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延长至六个月之久.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保证期间及以上所述法定保证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能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则保证人可相应地免除其所负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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