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交罚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阶段一般不会在司法监管机构为罚金支付进行处理。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法律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处理特定案件时,如有法定的重大紧急状况出现,应对现行犯罪者或有重大犯罪嫌疑人员采取的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罚款这种惩戒形式多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实施,而刑事拘留则属于司法程序中的犯罪强制措施范畴。 在严谨的刑事案件中若是涉案人员最后被认定有罪并判罚,那么他们可能要面对罚金处罚这个后果,然而这并不能通过在司法监管机构交纳来实现,而是应当依据法院依法裁决后制定的途径以及规定的时间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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