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按摩店老板扫黄被刑事拘留多久才会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款明文所载,人民法院在合法受理公诉案件之后,其审判工作时限应当限定在两个月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迟时间最多也不能超出3个月之久。
如案件性质涉及对被告人处以死刑或同时涉及其附带民事诉讼问题,又或是存在某种其他特殊情况,均须由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方能适度延长3个月的审判期。 倘若在此基础上仍需继续延长审判期间,则必须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审批方可获准。 假设人民法院决定改变案件管辖权,那么其审理期限便应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实际接手案件之日开始计算。 若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对相关证据进行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工作全部结束并将案件材料移交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将重新计算审判期限。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于南某按摩店老板因涉嫌扫黄而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案件来说,理论上从刑事拘留到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整个过程,都可能受到上述审理期限的严格限制。 然而,具体的审理时间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搜集与核实、辩护律师的准备工作以及上诉期限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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