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要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五十六条与二百零八条的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由刑事拘留手续送交至至法庭完成开庭程序所需时间,需视具体案件性质及情况而定。
若在调查阶段羁押期限之内并未出现延期情况,那么案件自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起,至法庭完成开庭程序这段期间,通常不超过两个月时限。 然而,如遇案情曲折复杂且需要进行更深入的侦查取证,则侦查阶段的羁押期可获延长一个月。 如此一来,自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至法庭完成开庭所需时间,便有可能延伸至三个月之久。 假使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环节,依据第二百零八条的相关法规,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不可超出三个月的时间界限。 在特殊情形下,判审期限尚可适度延长,但是延长时限的具体数值则必须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范加以明确界定。 因此,由刑事拘留手续送交至法庭完成开庭程序所需的时间可能依案件复杂性及其具体细节的差异而有所变动,但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流程通常不会超出三个月的时间范围。 若案件牵涉到判处极刑或者伴随着提出民事赔偿方面等复杂事项,判审期限可能会相对较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