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收到逮捕信息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应于收押后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展开首次审问。
若是在此期间发现任何不应羁押之情事,理当立即解除相应的拘留措施,同时向被拘留人发放释放证明书。 鉴于此,若在被刑事拘留之后,接获逮捕通知书,首先要对逮捕通知内容之真伪进行查证确认。 若查明逮捕通知内容纯属捏造或失实,完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要求发出该通知的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出具相关释明文件。 若是逮捕通知内容确凿无误,当事人则应顺从法律规定接受相关逮捕手续,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完成后续的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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