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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狱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公安司法机构在行使拘留程序时应遵守以下原则:如认为有必要将被拘留者移送法院审判并实施逮捕措施,应当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负责案件审理和审理裁决的人民检察院递交审查与批准请求。
若在特定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有跨区域犯案经历或频繁作案记录,亦或是参与了团伙性质的犯罪活动等,则可适当延长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即延长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更是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此基础上,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通常情况下,监狱对罪犯进行刑事拘留的时间应控制在三天之内,但在特殊情况下,得以合法条件和理由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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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9: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