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须于二十四个小时内开展案件询问工作;
若公权力机关判定被拘留者不符合拘禁条件,应即刻予以释放,并且向当事人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由此可见,对于被依法刑事拘留之人,公安机关有责任尽快展开案件询问,如经查证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再具备继续拘留的必要,则应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开具相应的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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