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人多少入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四十三条明文规定,对因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人身而引发的违法行为,若情节轻微者,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然而,若情节较为恶劣,例如涉及到结伙殴打、针对特定群体(如残疾人士、孕妇等)进行伤害,或者是多次实施此类行为,则可处以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同时还需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因此,对于此类行为是否会进入刑事拘留程序,主要取决于其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若情节严重,有可能触犯刑法,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反之,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仅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关于具体的入刑标准与条件,请参阅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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