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刑事拘留是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倘若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行动时,对被拘留者有必要性予以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以供审批。而若遇到特殊情形,譬如流窜犯罪、反复犯罪以及结伙犯罪等严重刑事疑犯,公安局可将申请批准期延至三十天。另外,人民检察院需在接收到公安局递交的批捕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因此,诈骗罪行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天,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或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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