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由什么机关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八十条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实施逮捕行动,务必先经由人民检察院之批准授权或人民法院之裁决批准后,再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而对于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尽管在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提及,但依照《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普遍原则以及相关具体条文的解读来看,刑事拘留同样需要在取得了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的批准许可之后,才能由公安机关实行。因此,无论是从广义角度还是从狭义层面来理解,刑事拘留的批准权都归属与逮捕的同一批准机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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