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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已和解如何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安机关依据法律程序和法定权限实施的刑事拘留中,拘留的具体期限由不同的法律条文进行明确规定。
该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为:
即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并等待批准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复的时间的总和。
具体来说,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某个已经被拘留的嫌疑人进行逮捕时,他们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
然而,若在特殊状况下,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审阅批准的时间最多可以延长至四天。
针对那些嫌疑人具有流窜犯案、频繁作案、群体犯罪等恶劣情节的案件,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书面批准,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以延长到三十日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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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