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伤残鉴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涉嫌犯罪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过程中,若被拘留人在监管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受伤或呈现出某种残疾状态,通常并不需要刻意安排特殊的伤残鉴定程序。因为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主要是涉嫌触犯法律的行为主体,他们在监禁期间的健康状况,通常是由相关部门负责密切监控和关注的。
然而,当涉及到伤害罪行或者需要对被告人体质状况对审判结果产生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时,可能会有必要进行医学鉴定工作。但是,这种医学鉴定工作与常规意义上的伤残鉴定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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