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立案了要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侵占罪立案程序启动之后,是否需要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即拘留,是要根据具体情形加以权衡和抉择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存在畏罪潜逃之虞、可能销毁关键证据或者危害司法定性过程的公正性,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拘留的决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立案侦查的违法行为,并不是每个案件都需要立即采取拘禁处罚。是否决定采取拘留措施,须由公安机关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慎评估与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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