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久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最初的届满日通常设定在37天以内。这37天包含了侦查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的期间(最长可达7天),以及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时所需的时间(最长可达14天),此外还包括了侦查阶段可能需要进一步延长的最长15天。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则可以再次延长拘留期限,但总体而言,拘留期限的总和不得超过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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