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没有时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拘留存在着尚未明确设定时效期限的现象,然而,对于此类措施的执行,必须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这其中包含了公安机关提出拘留申请以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时间。若需延长拘留期限,则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通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经历多次拘留,但是总体上的羁押期限不得超出法定的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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