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二级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人遭受指控,涉及轻伤二级之罪名,且因此遭到了刑事拘留,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明文规定,此人士可能会面临公安机关首先采取的拘留审查行动。具体而言,只要此人符合上述法条中所列举的任一情况,公安机关便有权力对其实施拘留措施。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拘留者应保持缄默,但仍享有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倘若被拘留者认为自身所受拘留为不当行为,则可请求公安机关阐明拘留缘由,并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在此期间,被拘留者需严格遵守拘留所的各项规章制度,静待后续法律程序的展开。若被拘留者确属清白无辜,理当尽早与律师取得联系,以便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下,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律师将能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被拘留者深入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并在必要之时,作为被拘留者的代理人,与公安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力争实现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等目标。总的来说,被刑事拘留之人必须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并尽最大努力降低可能对自身造成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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