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几天才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事件发生以后,案件便会自然地进入到侦查环节。在这个阶段内,侦查的时限通常设定为两个月,对于某些复杂性的案件则可以相应地予以延长。接下来便是审查起诉的阶段了,针对一般的案件而言,审讯的周期通常定格在一个月以内;
然而,对于那些重大并且极其复杂的案件,则可能被允许适当延长审讯的时间。 最后,当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的环节,普通程序的审判期限通常设定为两个月,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那么这个期限也可以得到适当的延长。因此,从刑事拘留开始直至最终开庭的整个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通常来说,至少需要数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而具体的时间长短则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司法程序推进的速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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