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送的东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期间,向被拘留人员输送各类物质资料时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拘留所内部的相关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拘留所会对被拘留者接收的物资种类与数量进行相应的管制与限制,以避免物资流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或破坏监管秩序的状况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被监禁的人士是允许接收必要的生活物资的。 然而,对于具体配送的物资类型,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拘留所乃至相关法律机构才能确定。因此,为了确保物资能够顺利送达并避免因错误配送而导致的无法送达或者退回等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配送物资之前,务必详细了解拘留所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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