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属于司法处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司法处理的一种形式,源自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依照此法律条文所述,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大司法机构在执行刑事诉讼时采用,以确保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无法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或者避免更大范围的社会危害行为的发生。
值得强调的是,这种刑事拘留措施既具备暂时性的特点,又带有强制性质,构成了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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