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家属遭遇亲人因涉刑被拘押的情况,那么他们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接到拘留通知书后,家属应该尽快了解其所涉及的具体地点以及所触犯的罪名等关键信息; 其次,可以到亲人被羁押之地给予必要的物质支持,如送去适宜的衣物与款项等,值得注意的是衣服要避免存在扣子、拉链等尖锐物品,款项也可存入其账户以便满足日常需求; 再次,家属务必立即寻求专业的刑事辩护团队提供法律咨询,并委托律师介入以确保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同时能够与其会面交流,充分了解相关案件情况; 最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有权自犯罪嫌疑人首次接受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委托提供法律援助。 在律师介入之后,他们将从专业的刑事辩护视角出发,深入研究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行、需承担哪些责任,以及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等问题,并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无罪或罪轻的法律意见,全力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佳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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