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可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案件中,贩卖毒品罪存在被不予起诉的可能性。
例如,若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有限且难以被视为犯罪; 或者犯罪人已经获得了大赦令,从而得以免于刑事处罚; 再者,如果罪犯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等等。 然而,从整体上看,贩卖毒品罪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被不起诉的情形相对而言比较罕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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