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次吸毒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相关行为人在接受了为期三年之久的社区戒毒治疗后仍未能成功戒除毒瘾且重新涉足毒品,那么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该类人员将会面临强制隔离戒毒的惩处。
根据现行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经过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后仍然继续吸食或注射毒品的吸毒成瘾者,由县级及以上权力机构的国家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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