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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立案标准是多少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准则,关键在于以下几种情况:即在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用原材料,或当事人明确知道该食品中含有此类成分时,应当立即限制其追诉权。
在此,提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性质恶劣、对于广大消费者健康构成重大威胁的刑事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用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用原材料的食品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当导致人员死亡或者出现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则将按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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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9: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