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可能缓刑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制造和贩卖不合格或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若满足特定条件,则确实存在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性。
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缓刑的判罚并非绝对,而是需要结合多项具体考量因素。 这些考量因素包括犯罪者的整体犯罪情节、其是否具有真诚的忏悔态度、是否具备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以及其是否会对其所生活的社区带来沉重的负面效应等等。 举例来说,假设在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中,犯罪者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销售金额相对较低、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有限,同时他能积极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表达悔意,主动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缓刑判决的可能性就会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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