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人员若对所售商品存在的毒素或潜在危害一无所知,那么他们通常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假如可以明确证明销售人员在购买货物的过程中未能尽职地进行检查和核实,进而使得有毒有害的食品被销往市场,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需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依据销售所得金额以及由此引发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裁定其应受的惩罚。 例如,如果销售所得金额较少且危害程度相对较低,那么销售人员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而如果销售所得金额较大或者已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结果,那么销售人员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情节特别恶劣,销售人员甚至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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