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犯罪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罪犯满足法定的减刑条件,则可获得减刑。
一般的情况下,经济类犯罪罪犯满足相应的条件便能够得到减刑,然而,对于被判罚为终生监禁的罪犯来说,情形则有所不同。 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只要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表现出了悔过自新的态度,或者有立功的行为,那么就可以考虑给予其减刑; 而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的表现,那么毫无疑问应该对其进行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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