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冻品犯罪量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走私冻品的违法行为,我们通常将其作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进行考虑和处理。
具体判罚的依据主要集中在涉案的金额上。 根据相关规定,当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时,我们会认定这属于“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而当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五十万元至两百五十万元之际,则会被视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相应的刑罚则是从三年至十年不等。 如果偷逃应缴税额更高,达到了惊人的两百五十万元以上,我们就必须做出更为严厉的判罚,将这类行为定义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并给予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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