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加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当一个人同时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时,判刑情况会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定。 一般来说,对于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两者并罚,刑期通常会在两者单独量刑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量,可能会处于数年至十几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具体还要看案件的详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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