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四岁致人轻伤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十四岁的孩子致人轻伤,通常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在我国刑法当中有明确规定,当年龄处于已满十二周岁但不满十四周岁这个阶段时,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并且导致他人死亡,或者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同时情节极为恶劣,还经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追诉,那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仅仅致人轻伤是没有达到上述那样严重的程度的。 不过呢,民事赔偿责任可不能免除。 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受害人有权利要求致伤孩子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里的民事赔偿责任涵盖了很多方面,像为了治疗受伤情况以及促进康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医疗费,这是必不可少的一项; 还有护理费,帮助照顾受伤者的费用; 以及交通费,用于受伤者就医等交通方面的支出。 并且,在具体的事件处理过程中,可能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致伤的十四岁孩子采取教育、训诫或者收容教养等措施,以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引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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