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威胁恐吓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仅为单纯的威胁与恐吓行为,或许并不能够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行,然而却有可能涉及到寻衅滋事罪或其他相关罪名的惩罚。
倘若威胁与恐吓的目的在于为故意伤害行为做好筹备工作,并且已经达到了一种严重的程度,那么就有可能触发故意伤害罪的刑责。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威胁与恐吓这种行为本身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径,势必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的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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