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一级谅解书写了还要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轻伤一级的案件即便获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书,亦未必意味着其绝不受到刑事指控,然而,值得肯定的是,谅解书的确经常会对被告人的量刑处分产生显著且有力的影响。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导致他人轻度受伤,如果罪犯能够积极地筹集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争取到被害方的宽恕,那么法院在衡量刑罚轻重时将不得不慎重考虑,从而给予酌情从轻处罚。 然而,决定被告人是否会面临刑事审判,还需要全面审视案件的其他关键因素,例如犯罪行为的方式、动机以及是否属于累犯等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犯前述罪行,导致受害者重伤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此外,若本法另有特殊规定的,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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