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数额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行径,其犯罪构成并不仅依赖于所抢劫财产的价值,然而,这一价值同时也对案件的量刑产生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般而言,我们依据各地区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的具体规定,来认定抢劫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 尽管某些情况下,抢劫财物的价值并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是如果综合考量犯罪手段、可能带来的危害后果以及其他相关情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将其判定为抢劫罪:1.进入他人住所实施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的; 3.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抢劫的; 4.多次进行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 6.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 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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