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自首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及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若行为人故意对他人施以人身损害,且此种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然后主动向相关部门交代罪行并且其所供述内容为真实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应视为自首。
同时,根据第六十七条之法规,对于自首者而言,司法机关可采取减轻或从宽处罚措施。 而在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所以,当某人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后又主动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法院在进行裁决时将会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 具体的量刑标准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其中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自首的具体情况(例如自首的时间、方式、供述的详尽程度等等)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 若伤害结果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若伤害结果极其恶劣,则可能遭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的刑事制裁。 然而,鉴于自首情节的存在,法院在做出裁决时会倾向于给予减轻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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