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起诉能撤案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细致规定,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具有与被告人进行协商达成和解或撤回自诉的权限。
据此,倘若自诉方(亦即原告)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案件中决定撤回自诉,那么该起案件无疑可以被注销。 然而,在此还需明确的是,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情形,即属于“仅可告知方可处理的案件”,其并不适用于调解程序。 由此可见,若故意伤害罪确属此类案件,则自诉人便无法借助于调解方式撤销自诉,而只能通过协商和解或直接撤回自诉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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