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与绑架罪的想象竞合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想象竞合的定义,即是指行为主体的同一行为在法律上同时符合两种或者以上罪行的构成要件,但是在实际审判中仅按照其中一种最严重的罪行进行量刑和处罚。在此过程中,若犯罪分子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对被害人进行了非法的拘禁以及控制活动,那么原有的抢劫行为实际上就有可能在同时构成绑架罪。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规定,我们必须遵循“从一重处断”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当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数个不同的罪名时,我们应当选择其中法定刑罚最为严厉的那一项罪名来作为最终的定罪依据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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