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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满十六岁和成年人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青少年确实存在参与共同犯罪的可能性,但仅限于其具备刑事责任年龄这一先决条件。
具体而言,若该青少年尚未年满十四岁,将无法对任何形式的共同犯罪行为负责,相应的刑事责任需由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独立承担。
然而,当涉及已满十四岁而未满十六岁的青少年群体时,他们仅能在涉嫌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的情况下,方能被视为共同犯罪的主体。
这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涵盖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毒等罪行。
至于已经年满十六岁的青少年,他们则可以成为共同犯罪的参与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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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3: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