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伤人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年满十二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岁的年龄阶段,如果该少年在故意谋杀,重大伤害他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中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因使用极度残酷手段重度伤害他人,并引起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且该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审判核准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虽未满十六岁,但已经度过十四岁生日的少年,若他们在故意伤害他人的过程中致使他人重伤乃至死亡,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年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若犯有故意伤害罪,同样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在量刑方面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特殊政策。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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