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暴力拆迁可可以涉及哪些违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暴力拆迁可能涉及哪些违法行为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强拆房屋造成其他建筑物部分损坏的,如果是合法强拆,由强拆部门对合法建筑捏损坏进行补偿。如果非法强拆的,由强拆部门给予赔偿,包括被强拆的房屋和损坏房屋的补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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