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判死刑是生完孩子再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对处于孕期的女性罪犯,将不予适用死刑。
这并非一种宽松的政策干预,而是根据现行法律所严格规定的原则。 只要在审判阶段被认定为身怀有孕的女性罪犯,便无法承受死刑的处罚。 更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其分娩后状况如何,亦无权被改变或减轻死刑的判决。 倘若在死刑执行之前,发现某位罪犯正处于孕期,那么必须立即暂停执行,并向负责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由该院依法重新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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