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必须结案,不结案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审理公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应自接收案件之日起至多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期限为三个月。若审理过程中涉及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亦或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则需获得上级法院的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限。若在特殊情况下尚需进一步延长审理时间,应及时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具体处理方式及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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