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哪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包括: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1、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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