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聚众斗殴罪不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聚众斗殴犯罪不予认定的常见情形中,主要包含如下几点:
首先,参战各方的人数没有达到法律所明确设定的“聚众”规模; 其次,参与斗殴者间的冲突并非有意而为,可能是由于突发事件或者被强制介入等非主观因素引发的; 此外,斗殴行为并未产生严重的后果,例如未导致任何人员受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亦或是未对社会秩序产生重大干扰等; 最后,尽管存在聚众行为,但是实际上并未发生实际的斗殴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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