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两个罪名如何立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罪名多达两个,那么立案程序将变得更加复杂繁琐。
此类案件往往需要依据各种因素,诸如犯罪行为实施的客观事实、证据状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等等,进行全面的斟酌与考量。 通常而言,公安机关会针对这两种罪名分别进行详尽的仔细审查,一旦其中任意一种均满足了立案的法定标准,便有可能同时着手展开立案侦查工作。 在冗长而深入的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将对每个不同犯罪嫌疑的证据与犯罪构成要素进行深入剖析,然后分别就其进行细致入微的调查取证。 最后,定罪量刑的结果将会依据所查明的事实真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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