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过了就没事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超过追诉时限并非代表无事可述。
追诉时限乃是由现行《刑法》所规定,旨在对特定罪行实施实质性的追击之法定有效期限。 若超越此期限,一般情况下将丧失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能力。 然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相关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若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 另外,倘若被害人在追诉时限之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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