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前退款也立案了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案件已立案后但原告方在立案前申请撤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其处理结果将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
若该撤诉行为发生于法庭正式立案之前,并且原告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确实存在真诚悔过之心并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视为减轻刑事处罚或者减轻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之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仅凭撤诉行为本身并不足以导致法庭撤销案件,因为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时,不仅要考虑到原告是否提出撤诉申请,同时也需要全面评估案件的性质以及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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