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期是从立案算还是从犯罪当天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时效之计算应自犯罪行径发生的当日即刻起算。
若犯罪行为表现为持续或不断发展的情形,其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则应自犯罪行为彻底结束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然而倘若行为人在被追诉期限内再次触犯刑法,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诉讼时效则须要从他重新实施犯罪行为的这一天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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