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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销要如何认定3层30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罪金额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根据两高一部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1.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嫌刑事的传销案件中,最高层算一级;2在中间的各层级均按上、下线关系计算层级;3.最低一层都不算层级。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人)在三十人以上,即符合关于人数的定罪标准。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
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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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5:52:49